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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审批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10-31  访问量: 

事项名称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审批

设定依据

《江西省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库[2004] 7号)、《南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洪财库[2011] 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

办理对象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办理条件

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变更撤销

申办材料

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

办理程序

附后

办理时限

三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办机构

市财政局国库处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地点邮编

红谷大厦B座1706室,330038

联系方式

0791-83986064

监督电话

0791-83986367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