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受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办理机构、办理地址、办理电话:(见附件一)
办理时间:工作日当日
办理时限:经相关业务处室审批通过后一个工作日支付
服务对象: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
办理条件:根据《南昌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洪府发[2003]46号)规定办理
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二)
所需表格:《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无需下载,可在支付系统自动生成打印)
工作流程图:(见附件三)
收费项目:无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该事项不需交费
资金管理方式:无
事项名称:受理工资统发业务
办理机构: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工资统发科。
办公地点:本市中山路470号市财政局原办公大楼8楼814室
办理电话:0791-86692231
办理时间:每月25日之前工作日当日
办理时限:每月13日之前的工作日当日完成
服务对象:市本级纳入工资统发的单位
办理条件:根据《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财行[2000]1号)规定办理
需提交的资料:(见附件四)
所需表格(见表格下载):
①《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补发汇总表》
②《 年 月份市直行政单位统发工资变更汇总表》
③《 年 月份市直事业单位统发工资变更汇总表》
④《 年 月份南昌市市直机关人员人事信息变更表》
⑤《 年 月份南昌市事业单位人员人事信息变更表》
⑥《新增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个人开折(卡)申请表》
工作流程图:(见附件五)
收费项目:无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该事项不需交费
资金管理方式:无
事项名称:受理其他资金调账
办理机构: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科。
办理地点:本市中山路470号市财政局原办公大楼8楼814室
办理电话:0791—86692025
办理时间:工作日当日
办理时限:工作日当日完成
服务对象:其他资金入代理银行其他资金不明户的预算单位
办理条件:根据《南昌市财政统一设立单位其他资金银行专户暂行办法》(洪财库[2006]1号)规定办理
需提交的资料:付款单位支付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付款单位公章)
所需表格(见表格下载):《单位其他资金调账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流程图:(见附件六)
收费项目:无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该事项不需交费
资金管理方式:无
事项名称:受理授权支付凭证的申领
办理机构: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会计科
办公地点:本市中山路470号市财政局办公大楼8楼811室
办理电话:0791-86692051
办理时间:每周三的工作日
办理时限:工作日当日
服务对象: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
办理条件:根据《南昌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洪府发[2003]46号)规定办理
需提交的资料:若有作废的支付凭证,须提交支付中心会计科
所需表格(见表格下载):
1、《南昌市〈财政资金支付凭证〉申请领用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2、《财政支付凭证作废号码登记表》
工作流程图:(见附件七)
收费项目:无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该事项不需交费
资金管理方式:无
附件一:
受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办理机构、办理地址、办理电话
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室 |
办理地址 |
办理电话 |
采购办 |
红谷大厦B座18楼1825室 |
0791-83986390 |
行政条法处 |
红谷大厦B座18楼1804室 |
0791-83986408 |
教科文处 |
红谷大厦B座18楼1806室 |
0791-83986407 |
社保处 |
红谷大厦B座18楼1802室 |
0791-83986369 |
农业处 |
红谷大厦B座18楼1808室 |
0791-83986406 |
经建处 |
红谷大厦B座18楼1817室 |
0791-83986402 |
综合处 |
红谷大厦B座18楼1821室 |
0791-83986373 |
企业处 |
红谷大厦B座17楼1716室 |
0791-83986371 |
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科 |
中山路470号市财政局原办公大楼8楼814室 |
0791-86692025 |
附件二:
办理直接支付业务所需材料
资料
类别 |
网上电子申请书 |
纸质用款申请书 |
合同
发票
验收
单的
原件
及复
印件 |
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
政府采购计划函复印件 |
协议供货申请单复印件 |
一、政府集中采购 |
|
|
|
|
|
|
1.定点采购 |
√ |
√ |
√ |
|
|
|
2.协议采购 |
√ |
√ |
√ |
|
|
√ |
3.委托采购 |
√ |
√ |
√ |
√ |
√ |
|
二、其他支出 |
√ |
√ |
|
|
|
|
附件四:
办理工资统发业务所需材料
类别
材料 |
调入 |
晋级晋升 |
调出 |
退休 |
死亡 |
停发 |
|
《增加工资基金计划审批表》(彩表) |
√ |
√ |
√ |
√ |
√ |
|
|
《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调(出入)人员编制、工资资金审批表》 |
√ |
|
√ |
√ |
√ |
|
|
《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调入津贴变动花名册》或《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调入变动花名册》 |
√ |
|
|
|
|
|
|
《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变动花名册》(横表) |
|
√ |
|
|
|
|
|
《 × 年× 月市直行政单位统发工资变更汇总表》 |
√ |
√ |
√ |
√ |
√ |
|
|
如有补发以前月份工资,须提供《 行政事业单位补发工资津贴补贴汇总表》 |
√ |
√ |
|
|
|
|
|
《新增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个人开折(卡)申请表(含更换主承办银行人员)》 |
√ |
|
|
|
|
|
|
《×年×月份南昌市市直单位工资统发人员人事信息变更表》 |
√ |
|
√ |
√ |
√ |
|
|
如有职务晋升,须提供《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津贴变动花名册》 |
|
√ |
|
√ |
|
|
|
统发单位报告及相关材料 |
|
|
|
|
|
√ |
|
注: = 1 \* GB3 ①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所需提供的材料(原件);
= 2 \* GB3 ②如遇其他特殊情况需对工资、统一津贴补贴进行变动时,请直接与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工资统发科联系;
③工资性津贴(包括教护龄津贴、特教津贴、纪检津贴、警衔津贴、办案津贴等)如有变动,请提供市人保局相关批件。
所有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