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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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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抢占制高点、聚焦增长极、提升首位度、共筑‘四强’梦”的总体任务,紧扣“产业发展、辐射带动、城市建设管理、作风建设”四个强起来的工作目标,以扶持产业为核心助力发展,以促进和谐为己任服务民生,以提高效益为目标深化改革,圆满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荣获了国家人社部和财政部授予的“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为我局“十二五”规划的收官画上了圆满句号。

一、“十二五”时期全市财政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在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主动作为、奋发进取,强化服务、优化作风,圆满完成了财政“十二五”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强化增收和优化质量相结合,财政收入实现多级跨越

2011-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连续跃上400亿、500亿、600亿、700亿四个台阶,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跃上200亿、300亿台阶,均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幅分别达17.7%21.6%,占全省收入比重分别达20.8%18.0%。在全国26个省会城市中,2015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预计排名第15位,比2010年提升4位。“十二五”期间,我市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一直保持在90%以上,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一直位列全省各设区市第一位。

(二)加大投入与争取支持相结合,产业发展获得强力支撑

加大产业发展投入,市级预算安排的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201010亿元扩大到2015年的18.7亿元,累计拨付69.2亿元,支持江铃股份、欧菲光科技、恒天动力、黄绿照明、晶能光电、联创光电等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筹集21.2亿元设立市级产业投资引导资金,运用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支持产业发展;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取消和降低收费、营改增过渡期财政扶持、打造核心增长极企业税收突出贡献奖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调动企业积极性;争取省级打造核心增长极专项补助2亿元、临空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2亿元、综合保税区专项补助2亿元、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项补助中央级9亿元和省级1亿元,着力支持我市产业发展。

(三)积极筹资与强化管理相结合,城市建管得到有力保障

累计拨付城市建设资金196.3亿元,同时逐年加大城市建设投入,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建设专项资金,由2010年的8亿元扩大到2015年的33亿元,年均增长32.8%,高于同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11.2个百分点;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累计获得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27.7亿元;筹集旧城(棚户区)改造配套资本金28.1亿元,争取旧城(棚户区)改造国开行专项贷款128.3亿元用于加快全市旧城(棚户区)改造;拨付轨道建设资金20.9亿元,轨道政策性注资5.4亿元,在地方政府债券中支持轨道项目59.4亿元,合计投入85.7亿元;加大城市维护建设投入,市级城市维护专项资金由2010年的2.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6亿元,累计投入15.6亿元,同时大幅提高市政、园林等城市管护标准,五年共计投入城市维护管护经费11.2亿元;多渠道筹集13.5亿元,为七城会、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整治及创建提供财力支持。

(四)保障支出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民生福祉获得明显改善

财政资金不断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市民生工程投入规模由2010年的47亿元增加至2015年的145亿元,民生投入金额年均增长25.3%,高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幅6.6个百分点。在落实和提高省级民生政策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自主实施了一系列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市级民生政策,其中:投入60.2亿元推动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投入3.9亿元实施高龄老人补贴;投入2.8亿元开展天网工程;投入6.3亿元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与此同时,全力保障重点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十二五”期间,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农林水、科技、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交通运输等方面累计投入1550亿元,年均增幅20.1%,高于全市财政支出平均增幅1.4个百分点,2015年上述领域财政支出占全市比重达76.0%,比2010年提高4.3个百分点。

(五)调整体制与加大投入相结合,县区活力得到极大激发

2011年、2015年两次调整市对县区财政体制,将收入、财力进一步向县区倾斜,2011年下放财政总收入42.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亿元,2015年下放财力5.8亿元,极大激发县区发展活力;2011-2015年,市级自身财力安排对县区转移支付累计达106.7亿元,其中:对县区给予运行财力补助47.8亿元,对县区产业发展投入24.9亿元,对县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0.1亿元,对县区农林水事业发展投入7.6亿元,对县区教育、社保、文体、科技、医疗、环保等重点社会事业投入12.4亿元。在政策和资金的双重激励下,2015年,县区财政总收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市比重达到84.1%61.5%,比2010年分别提高15.65.2个百分点,从财政总收入看,全市12个县区、开发区均突破10亿元,其中,南昌县突破100亿元,西湖区突破80亿元,高新区、红谷滩新区突破70亿元,经开区(含桑海区)、青山湖区、东湖区突破50亿元,新建区、青云谱区突破40亿元,进贤县突破20亿元。

(六)深化改革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发展环境实现持续优化

建立涵盖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保基金预算在内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推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金财工程”大平台上线运行,建立公务卡运行监控机制,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启动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规范资金运行;持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全面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建立预算支出事前、事后的绩效评价机制,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建立地方政府债务日常监控机制,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引入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开展重大项目跟踪评审;建立市级涉税信息平台,提升征管水平;制定市级差旅费、接待费等7个公务经费开支管理办法,控制单位“三公”经费增长,严格厉行节约;积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整治、民生资金专项检查,提升监管力度。

二、2015年财政工作回顾

2015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市委“二十字”总体任务,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我市实现“四个强起来”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强化调度,涵养税源,推动财政“钱袋”鼓起来

2015年,我局坚持加强征收管理和落实国家税费减免政策相协调,加强收入组织和推进财源建设相促进,着力保持收入的稳定增长。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727.2亿元,增长13.9%,按省口径计算,增长14.1%,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4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9.2亿元,增长13.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5亿元,增长15.7%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排名分别为第2位和第3位,较上年同期分别前移2位和3位。在继续保持总量第一的情况下,我市财政总收入的增长拉动全省财政总收入增长2.9个百分点,收入贡献度位列全省第1位。

一是加强调度。年初,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我市财政收入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征管部门和各县区的财政收入预期目标;每月,召开财政收入专项调度会和主要经济指标的运行分析监测预警会,并对重点企业进行定期跟踪分析,密切关注其纳税增减变化情况,及时掌握重点税源的收入进度;每季度,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分析研判组织收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协调。积极应对收入增长新常态,加强部门间协调,充分发挥市协税护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在涉税信息共享、以地控税、购买税务中介服务试点等方面,给予税务部门大力支持。同时,组织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对税收征管的难点、总分机构的税收分享以及重大税收政策变化涉及企业税收分成等问题进行协调,努力促进均衡入库、平稳增长,

三是加强研判。及时编报财政收支快报、预算执行分析等材料,为各级领导及时掌握我市财政收支及经济运行状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主动适应人大“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将支出预算执行分析摆到更加重要位置;适应财政收入预算由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化要求,加强同国税、地税、统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及时发现财政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本地财政收支走势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是加强支出。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意见的通知》,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编制支出月报,统计分析各县区、各专项资金的支出情况。同时,提高基层政府预算到位率,做到及时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分解到位,并督促下级财政将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下一年度预算。

(二)强化扶持,突出重点,推动产业发展强起来

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强起来”的要求,在保证财政扶持力度持续加大的基础上,坚定发展信心,突出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全力推动我市产业更好、更快、更优发展。

一是加大产业发展投入。2015年新增安排产业扶持资金1.4亿元,总量达18.74亿元,实际拨付17.3亿元;以财政投入昌工控股形成的15.2亿元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为依托,新增投入6亿元,将基金规模扩大至21.2亿元,为重点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是着力推动政策落实。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配合市政府出台《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快产业扶持资金的统筹,从年初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中,整合1.2亿元集中用于兑现稳增长促发展60条措施,为60条措施的落实予以了充分的财政保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各项取消和减免行政事业收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通过收费减免、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三是有序推进“两创示范”。6月,我市成功入围全国首批15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城市。随后,在制度建设上,陆续出台《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指导意见》、《县区竞争性资金分配管理办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和《统计监测体系管理办法》等4个办法;在资金筹措上,争取中央9亿元奖励资金和省级1亿元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在资金分配上,通过小微企业两创示范”县区竞争性资金分配评审答辩的方式,向各县区下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4.2亿,其中:县区激励性资金1.68亿元,县区基础性分配资金2.52亿元。在考核上,将每年向各县区分配目标任务并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酌情下达剩余30%资金。

四是不断强化信贷融资。市财政累计拨付资金7亿元,撬动“财园信贷通”放贷总额55.6亿元,放贷总额增加28.8亿元,同比增长107%,惠及全市中小微企业1136户,放贷增幅位居全省排名第一;发放企业融资奖励800万元,助力大中型企业发行企业债36亿元、中期票据57.4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38亿元,共计融资114.4亿元;拨付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4486.77万元对企业上市等融资进行扶持奖励;累计拨付财政资金0.6亿元,撬动“惠农信贷通”放贷总额9.04亿元。

(三)强化筹资,创新模式,推动城市建设强起来

紧紧围绕“城市建设管理强起来”的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在筹资、理财、融资等方面下功夫,为我市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是多方筹措资金。动用偿债准备金10亿元和平台项目资本金25亿元,注入市级平台,帮助平台及时偿还到期贷款,缓解债务压力;累计拨付13.8亿元,用于国开行贷款还本付息、历年重点工程款清欠及新增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累计拨付28.3亿元,全力支持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67.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1.4亿元,置换债券126.2亿元,缓解建设融资压力。

二是统筹安排资金。按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的原则,2015年累计拨付城市维护费3.36亿元用于城市的维护和管理。同时,及时兑现2015年南昌市百项惠民便民利民工程奖补资金1.88亿元,保障惠民便民利民工程更好推进。

三是不断提升效率。2015年完成委托财政投资评审项目307个,送审金额80.04亿元,审定金额66.51亿元,核减金额13.52亿元,平均核减率16.9%。项目涉及水利、市政、交通、公路、医疗、学校等各个领域。通过评审大幅削减工程项目中的不合理支出,财政建设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升。

四是切实加强管理。认真执行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规定2015年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入库130.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00.4%;按规定计提六项专项资金21.0亿元、计提南昌轨道交通建设资金6.6亿元。2015年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95%

五是创新融资模式。积极运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等领域,实现投融资改革创新,减轻财政支出压力。2015年,出台了《南昌市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 (试行) 》和首批ppp试点项目清单;成立了市推广ppp模式工作领导小组和分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确定了首批ppp专业咨询服务库的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截至年底,我市ppp项目中已有红谷隧道项目开工建设,南昌市医学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改扩建项目等3个项目已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作协议或框架性协议,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多个项目正在开展招选社会资本前的准备工作,18个项目被省发改委列为“江西省2015年第一批ppp推介项目”。

(四)强化投入,保障支出,推动民生事业好起来

始终将民生事业放在财政保障的首要位置,坚持把财力优先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市筹集资金230亿元,其中财政投入145亿元,全力保障涵盖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抚恤和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教文体等社会事业、住房保障、扶贫开发、群众生产生活等8个方面共82项民生工程实施;全市用于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农林水、科技、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交通运输等方面支出416.3亿元,占全市支出比重达76%,比上年提升2.8个百分点。

教育惠民方面:2015年全市教育支出85.51亿元,同口径较2014年增长4.32%,其中市本级教育支出22.01亿元;下达各类资助经费共计8878万元,资助学生人数达到4万多人;拨付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资金13889万元,有力地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正常运营;拨付学前教育奖补资金2000万元,解决了部分地域幼儿园布局盲点问题;安排1000万元用于教辅中心的运作经费,无偿家教进一步推广;多方筹集7.5亿元用于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和优质学校建设工程,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文化科技方面: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5亿元,同比增长16.42%,其中,文化公益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110万元,同比增长11%;非遗专项资金550万元;街道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标准化建设奖补资金1330万元;体育竞赛专项资金1410万元。2015年公共财政科技支出8.13亿元,同比增长2.8%,其中市本级支出2.36亿元,为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医疗卫生方面: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大病保险制度,2015年我市新农合参保人数256万,参合率达99.8%;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加完善;拨付市直医疗机构运行补助资金4300万元,全市医疗卫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下达市本级配套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保险资金1.48 亿元,确保职工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药品安全,拨付食品药品监督抽样检验经费1251万元。

社会保障方面:为提高居民养老水平,2015年人均基本养老金提升至2038.05元,2015年共拨付市本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3.95亿元;2015年全市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31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8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65元,2015年共拨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7.6亿元;2015年城区社区干部的待遇每人每月增加200元,进一步稳定了社区干部队伍;2015年拨付高龄老人生活补助资金4311万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

住房保障方面: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2015年累计拨付中心城区313套公租房建设上级补助资金和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791万;及时拨付廉租房建设市级配套资金1.11亿元;拨付2015年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征收和安置房建设上级补助资金9.6亿元。

就业创业方面:编制2015年市本级就业资金预算,安排就业资金1.1亿元;积极响应我市人才发展战略,全年累计拨付人才发展专项资金8437.4万元;为保证退役士兵的安置,拨付上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金1054.31万元,本级补助资金231.67万元,教育培训资金443.65万元;全年累计支出职业培训补贴999.3万元;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8118.71万元。全年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34亿元,同比增长15.69%,直接扶持创业7004人,带动就业31723人 。

支农惠农方面:2015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农林水事务31亿元,比上年增加 6.27亿元,增长25.33%。其中:市本级预算安排农林水事务9亿元。2015年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实际完成38.54亿元(含中央、省级支出),比上年增长8.61%。其中:农业资金15.27亿元;林业资金2.84亿元;水利资金9.32亿元;扶贫资金6673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85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2.93亿元。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稳定增长,有力推动了全市“三农”事业的发展。

(五)强化改革,激发活力,推动财税体制顺起来

1、释放区域发展活力。一是在了解中部省会城市经验和认真听取部门、县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南昌市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的实施意见》,下放市本级财力5.8亿元,有效调动县区发展的积极性;二是本着促进临空经济区发展的原则,出台《关于临空经济区直接管辖区域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办法》,充分调动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平衡收支、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三是做好新建县撤县改区涉及财政体制调整工作,争取了维持原有的省、市对新建县财政体制五年不变的政策,保证新建区平稳过渡。四是下发《关于扬子洲地区区划调整财政收支基数和债务划转有关情况的通知》,顺利完成扬子洲区划调整涉及财政收支基数和债务划转的有关工作。五是成功获得财政部对设立南昌综合保税区的理解和支持,为我市建设综合保税区、引进优质企业和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

2、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一是开展了对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的清理,截至2014年底清理出来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11.6亿元并对存量资金进行盘活,其中:安排3亿元用于补充轨道资本金、1亿元用于轨道1号线运营补助,安排2亿元用于综保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3亿元用于增加重点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安排2.6亿元用于百项惠民便民利民工程城区奖补。二是建立了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报告和考核约束制度,每季度对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同时,对支出进度缓慢、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部门,在安排下年预算资金时,予以适当核减。三是加强对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实现保值增值,经过调研、摸底、测算,拟定《南昌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除社保专户以外的其他财政专户执行智能定存及大额存单政策,增加利息3907万元。

3、不断深化国库改革。2015年初,指导桑海开发区顺利完成国库集中支付大平台上线,实现县区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建立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情况报表和通报制度,2015年市直389个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结算支出,占预算单位的92.8%,单位现金支出1.48亿元,较2014年下降1.49亿元,截至2015年底市直单位累计办理公务卡17222张,公务卡办卡量和刷卡率实现双提高;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覆盖面,不断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率,减少单位授权支付内容,降低单位授权支付占比。2015年全年,市本级支付284.30亿元,其中直接支付201.16亿元,占国库集中支付金额的70.76%,授权支付83.14亿元,占国库集中支付金额的29.24%

4、构建政府采购新机制。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契机,一方面,积极组织采购监管人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学习、掌握《条例》精神;另一方面,按照《条例》有关规定,逐步清理、废止、修改、补充现行采购制度,在规章制度建设、流程程序设计、工作高效服务、风险环节防控等方面加大贯彻落实力度,着力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新机制。全年依法依规下达政府采购计划10167项,审核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8624项,批准支付金额5.01亿元。

5、不断推进绩效评价工作。2015年,选取45个专项资金开展事后绩效评价工作,涉及30个主管部门,达到2014年度市本级可评价预算专项资金总量的60%;同时将200万以上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事前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此外,还启动了专项资金事中监控试点工作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以财政部门为主导,以主管部门为主体,以部门自评为基础”的评价工作组织体系。

(六)强化管理,注重制度,推动财政运行快起来

1、完善财政经费管理。从严从紧控制我市“三公”经费预算,按时编报“三公”经费季报,制定了《南昌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党政机关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制度调研。同时,积极推进公车改革,配合市发改委形成了《南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改革办法。2015年,全市“三公经费”总预算5.32亿元,实际支出3.90亿元,比上年同期执行下降12.8%

2、加强资金安全管理。2015年开展了对市直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全面清理工作,清理涉及6类共174个实有资金账户,通过核查撤销账户21个,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实有资金的账户管理。此外,为保障财政资金的规范安全,借鉴省厅做法,优化了拨款流程,完善了拨款申请书会计要素的审核。

3、积极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开展了内审工作、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的专项检查、社保基金和就业等民生资金的专项检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涉农资金的专项整治、“小金库”全面治理工作等,有效提升了我市财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4、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公开招租计划, 2015年共组织资产公开拍租9 场,成功拍租资产64项,年租金收入共计887.44万元,较原租金451.43万元(部分资产原为空置)增长96.6 %,国有资产增值效果明显。同时,积极开展2015年度租金基数核算工作,核算范围为201412月到201512月份收到租金的149项资产,租金总额达1344.62万元,收益增幅达75.17%

5、全面提升机关内部管理水平。按照大事重点督办、急事马上督办、常事定期督办的原则,强化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和我局年度、月度重点工作调度的督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地;通过完善机关绩效考核评比,有力地促进了机关服务水平和执行力的提高,2015年各处室(单位)机关绩效考核均95分以上;不断优化oa办公系统,加快公文流转,切实提升机关工作效率;狠抓我市财政信息队伍建设,从源头上抓好信息质量。2015年在财政部《财政信息》的评比中,我市位列全国市级直报点信息采用量排名第三,创造我市在财政部信息排名中的最好成绩;市委、市政府的市直部门信息宣传中,继续保持了双双排名第一的良好势头;媒体宣传方面,我局表现也是可圈可点,年度采用分别有:中央级媒体4篇,省级党报66篇,经济日报上稿3篇,中国财经报上稿18篇,江西日报上稿44

(七)强化传承,优化服务,推动作风建设强起来

按照市委书记“南昌的各级干部,人人都有一份神圣使命,就是传承‘英雄基因’”的要求,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不断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优化全局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1、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制定出台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安排,召开了动员大会、专题学习会、支部讨论会等,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其他局党组成员分别为党员干部讲授党课。2016年年初,我局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领导班子“不严不实”问题8条,现正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2、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中心工作,一以贯之的落实在各项工作当中。年初,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谋划和责任划分,并出台“两个责任”实施办法,为深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奠定良好基础;年中,在定期听取局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利用各类会议传达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并部署上级纪委的具体工作,真正做到了纪检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年末,及时上报情况,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3、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发展。完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开展“重实干、转作风、树形象”、“星级支部”创建、“读书与人生”主题征文、道德讲堂等机关党建工作;按时开展机关党委、纪委、团委换届选举,为我市机关党建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抓手,认真践行志愿服务理念,积极推进“小蜜蜂”站岗、“包路”工作和“治脏治乱、创文保卫”活动常态化;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工会、妇委会、团委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开展连心帮扶、党员干部进社区、结对共建、访贫问苦、慈善一日捐、义务献血等活动,凝聚人心,形成合力,推动机关党建蓬勃发展。2015年,我局第一党支部荣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两个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初评为“四星级”党支部。

4、加强财政队伍建设。通过中心组领学,专家教学,支部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座谈交流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财政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并实行任前公示制度、试用期制度和定期述廉制度,2015年局机关选拔任用了5名正科级领导干部、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局属单位选拔任用了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坚持推行干部定期轮岗,全年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共有8名同志轮换,干部的多岗位锻炼进一步加快;完善业务学习制度,处室(单位)负责人不定期在月度调度会上讲解最新的财政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举办了23个专题培训班(会)共2582人次参加,干部职工法制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此外,还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干部前往中央财经大学开展岗位培训,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5、大力推进行政权力清理。严格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透明规范的原则,对财政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细致的归类整理,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14年已集中清理),明确我局行政权力265项,并对部分权力提出清理意见。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和“红顶中介”,目前,我局行政审批事项保留至4项,没有设立相关中介服务机构。

6、不断优化服务理念。2015年,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财政事业取得丰硕成果。先后荣获全国财政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优秀设区市财政局、全市打造核心增长极市直服务发展突出贡献奖第一名、全市第十五届文明单位等市级以上各类荣誉12项。1)会计处、考试中心、注管中心成功组织各种会计类考试,推动考试系统平稳运行,实现了2015年会计类考试“零”事故。2)乡财处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一卡通”发放,1-12月通过“一卡通”发放的财政惠农补贴项目资金共计24大项60小项,实际发放资金11.58亿元,项目发放率100%,资金发放率98.46%3)外经处认真执行市第三医院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1000万美元项目、南昌轨道2号线世界银行2.5亿美元贷款项目等,为项目单位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4)行政审批处以连年获全市“最佳文明窗口”为新起点,积极发挥财政窗口职能, 2015年按时办结率达100%,业务办理和咨询接待的群众满意率达100%,投诉现象为“零”,树立了良好的财政服务形象5)会计委派服务中心按照“打基础,强管理,提绩效”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新增项目单位会计委派和代理工作,截止2015年末,仍在管理的会计委派项目共计178个,投资概算208.4亿元,其中在建项目61个,会计代理记账单位122个,其中,临时报账机构46个。6)票据中心积极推动票据管理改革,4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财政票据工本费,实现财政票据管理“零”收费。7)信息中心认真做好“财政业务支撑平台”的运行、维护,全年累计共接听用户电话5000多个,通过qq维护群累计解答用户问题1000多个,现场帮用户解决问题200多个,大大提高了平台使用的效率以及用户对大平台的体验感。8)涉税办积极做好涉税信息采集工作,2015年共采集全市财政、税务、房管、工商等部门(单位)各类涉税信息数据1500万条。9)招待所紧紧围绕全年经营目标,坚持贯彻“经营、服务、安全”三大主题,全年累计接待各类会议、培训110余批次,接待人员达5000多人次,营业收入达到330万元。

三、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南昌实现“四强梦”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财政改革,健全体制机制,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应尽的力量。

(一)围绕税源培植,推动财政增收。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变化,认真研究,及时应对,减轻政策影响;注重组织收入的可持续性,遵循市场规律和财税运行规律,发挥财政政策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推动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落实营改增、个所税、消费税改革,以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推进购买税务中介服务试点,加强协税护税,完善奖励激励政策,促进应收尽收。

(二)围绕产业发展,助推实体经济。持续加大支持产业发展投入,提升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将产业扶持资金向市级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倾斜,不断加大引导资金投入,扩大资金规模,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创新和完善产业扶持资金分配方式,设定绩效目标引导县区开展竞争性申报,充分调动县区积极性;探索创新企业扶持方式,将对企业的资金扶持与企业预期产出效果挂钩,约束企业行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全力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环境,为企业发展减负加力。

(三)围绕城市建设,强化资金扶持。加大统筹财政资金和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做好资金统筹调度,全力确保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尤其是新增债券额度,为我市城市建设提供支持;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投融资方式,加快推进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转型中开展ppp示范项目建设,有效释放社会投资潜力;设立ppp项目资金,对社会资本承接我市的基础设施项目给予补贴和奖励,稳定社会资本收益预期,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强资金引导,完善政策激励,积极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四)围绕民生项目,加大投入力度。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按可持续、保基本原则安排好民生支出,保障各类民生工程支出需要,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全面统筹财力和需求,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教育、医疗、社保、农林水、科技等社会事业稳定发展;强化财政综合扶贫投入体系,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对轨道交通运行给予补贴,保障公共交通运行支出需要,切实改善民众出行环境;落实资金来源,加强资金保障,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行政单位公车改革等重大改革。

(五)围绕财政改革,提升工作效能。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力度,增强预算的统筹协调功能;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市直部门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库建设,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建立财政指标管理信息系统,优化资金运转流程,加快支出进度;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的层级和范围,强化对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将政府存量债务还本付息纳入年初预算,根据批准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强化风险预警,督促风险较高的县区制订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加大对市县风险化解的监管和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ppp管理制度体系,加快推进ppp模式应用。

(六)围绕机关作风,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整改“不严不实”问题,着力在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上用心思,在落实整改任务上下功夫,在完善体制机制上做文章,巩固和发展好专题教育的成果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克服工作中“庸、懒、散”和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履职懈怠,以及“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现象,以机关绩效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管理,重申工作纪律,落实监督监管责任,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各类机关党建活动,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置于同等位置,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抓好我局“两个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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