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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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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指导下,南昌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会引领战略,将“项目为先、实干奋进,争分夺秒拼经济”为工作主线,加快推进“一枢纽四中心”建设,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支撑。

一、2023年工作总结

回顾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南昌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勠力同心,打好财政政策“组合拳”,切实稳增长、提信心、防风险,不断开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新局面。

(一)精心组织强统筹,财政收入再上台阶。紧盯全年预期目标,科学研判财政收入情况,出台《南昌市精诚共治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纵向到县区、横向到部门”的综合治税体系,显著提升收入监测效能。同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保持必要支出强度,持续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提升财政政策和资金的精准性、有效性。2023年,南昌市财政收入稳中有进、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总体表现为三个“新”:一是收入规模迈上新台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0.2亿元,收入规模首次突破500亿元;同比增长9.3%,增幅位列全省第1。二是县域经济实现新增长。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1.1亿元,同比增长10.1%;12个县区全部实现正增长,6个县区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三是重点保障彰显新力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25.6亿元,其中重点领域支出完成725.8亿元,占比近八成,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教育等支出分别增长12.2%、11.3%、9.6%。

(二)用心聚力促发展,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紧扣拼经济主旋律,在提升产业创新效能、夯实产业发展根基上精准发力,财政政策资金带动效应加速显现。一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深入实施“8810”行动计划,在已出台的重点产业“一产一策”基础上,优化更新工业普惠性政策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拨付扶持产业发展相关资金;成功申报并获全国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定额奖补,促进产业链向更高层级迈进。二是持续强化各类惠企政策扶持。利用“财园信贷通”、“洪城科贷通”解实体企业融资之“渴”;牵头开展2023年度涉企资金兑现政策清单动态更新工作,纳入167条政策并及时公布,有效提升惠企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度;积极兑现“映山红行动”奖励资金,助力南昌资本市场实现“全板红”。三是大力构筑聚才引智新高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聚焦平台建设、企业培育、项目攻关、成果转化等工作,拨付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配合出台南昌新“人才10条”政策,细化补贴拨付条件,兑现生活、落户、购房、供岗等各类补贴,吸引人才来昌留昌、安居乐业。

(三)恒心强基抓建管,城市品质持续优化。围绕打造全国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目标,综合做好“筹资、融资、债券、评审”四篇文章,全力补短板、强弱项、树形象,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市品质持续提升。一是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牢固树立“项目为先”导向,拨付重大重点计划资金,全力支持洪州大桥、南昌高铁东站新区一期等项目建设;高标准严要求控制项目建设资金,市人民医院、广州路下穿隧道等项目突破评审时效“新记录”。二是城市品牌日益擦亮。支持开展“交通强市”建设,牵头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补贴机制,配合制定城际公交运营成本规制推动大南昌都市圈城际公交开通,拨付公共交通补贴资金;全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自获评全国示范城市以来,现已完成海绵城市达标面积约159平方公里;下达林业生态建设资金,重点推进造林绿化、森林保护、湿地保护等工作,持续擦亮“国际湿地城市”名片。三是环境面貌日益提升。坚持把“四精”理念贯穿城市工作全过程,统筹资金用于城市维护管理、城市功能品质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污水处理等项目;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健全完善多项环保资金管理办法,下达各类生态环保资金;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拨付雪亮工程专项资金和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奖补资金,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四)暖心惠民增福祉,生活保障稳步提升。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一是民生实事加快推进。牵头制定2023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并按照“一项一策”方式制定具体实施细则,20项民生实事现已全部完成。二是教育文体统筹发展。拨付资金全力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均衡发展,大力推动文旅消费城市创建,支持举办横渡赣江、2023南昌马拉松等大型体育赛事。三是公共卫生体系健全。大力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65岁以上红色、黄色重点人群签约经费标准翻倍提高,目前全市已签约常住居民超319万名,65岁以上红色、黄色重点人群签约率达98%;拨付资金支持“4+2+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四是社会保障持续改善。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主要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等方面;成功入选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和“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均获中央财政补助1亿元;持续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标提补工作,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五是乡村振兴步伐坚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拨付中央、省、市三级衔接补助资金;以“两整治一提升”为抓手,下达相关资金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五)匠心赋能提质效,财税改革纵深推进。紧紧依靠改革创新破难题促发展增动力,深入推进财税改革攻坚,着力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在全省率先推进市级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印发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将重点建设25项财政标准;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稳妥推进直达资金监控、单位资金集中支付、政府财报、财政决算等功能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二是财政“放管服”改革不断突破。在全省首推代理机构“星级化”诚信评价管理机制,实现政府采购全领域交易“不见面”,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上迈出新步伐;采取“四个一”(一次预约、一个封套、一封贺信、一项查询)方式打造“升级版”服务,全年发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3万本。三是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增强。印发《南昌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工作方案》,多渠道保障偿债资金,超额完成本年度化债任务,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抓好库款监测“日提醒、月通报”,实现全市“三保”资金专户全覆盖,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四是财政管理效能不断提升。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配合出台《南昌市资产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全市资产共享共用模式;继续深化智库共建,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达成再度合作,积极推动市博士科创中心建设,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五是绩效管理基底不断夯实。全面构建“1+2+N”预算绩效制度体系,编制分部门、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1.5万余条,在全省率先构建县(区)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指标,首次引入成本绩效理念,核减预算资金。

二、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南昌市财政局将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以“迎难而上、敢作善为,奋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省会财政部门应有贡献。

(一)“稳”字当头,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及各项税费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强化收入形势研判,提高组织收入预测的科学性、前瞻性,持续推动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深化拓展精诚共治综合治税格局,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涉税信息互联互通,以大数据手段提升监测效率,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积极抢抓政策机遇,科学铺排向上争资工作,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扶持。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深化推进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和调剂共享,充分挖掘激活各类资源潜力。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支出,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硬约束”,健全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格局。

(二)“精”字施力,全力保障重点支出。紧紧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统筹资金支持实施“8810”行动计划,用好用足中央定额奖补全力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继续做好人才引育留用“四篇文章”,落实落细南昌新“人才10条”政策,优化科技创新资金投入,着重向科技重大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倾斜。抓好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运用“财园信贷通”“财农信贷通”“洪城科贷通”等财政金融工具,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探索优化商贸服务业支持方式,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和市场化方式办好品牌活动、会展活动等,持续提振消费。围绕“交通强市”建设目标,统筹用好重大重点计划资金、专项债券、政府投融资模式等手段,支持一批铁路、高速公路、城市交通、轨道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聚焦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加强国家海绵示范城市相关资金使用管理,统筹资金保障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三)“实”字见效,竭力增进民生福祉。结合南昌市实际,牵头协调好民生实事、民生保障制度改革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财力优先向民生集中,统筹平衡财力状况和支出需求,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保、就业、养老、住房等社会事业投入。全面落实各项低保扩围政策,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努力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等各项待遇不低于全省水平。坚持财力下沉,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向财政困难地区的倾斜力度,严格监督县级“三保”专户支出事项,密切关注县级工资统发情况,督促县级财政压紧压实“三保”主体责任。

(四)“优”字定向,深化财税改革攻坚。根据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市对县区转移支付体系,推动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探索建立预算评审管理制度体系,综合考虑项目立项依据、实际需要、支出标准、经费保障等情况,为预算安排提供更科学合理的支撑。深入推进财政总会计制度改革,建立股权投资核算制度,探索开展会计凭证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坚决从源头防控隐性债务增量,依法依规筹集资金化解存量,完善债务监督核查机制严防虚假化债、数字化债。深化“互联网+监督”,运用公务消费监管平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健全完善市级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推进财会监督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共用。探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全过程结果应用机制,促进绩效结果应用由“软”到“硬”转变,切实做到“真评价、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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