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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困难精神残疾人可申请服药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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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昌市财政局联合市残联共同制定《南昌市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服药救助实施方案》,建立服药救助机制,为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药补助,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减轻残疾人对社会和家庭的影响。

该实施方案明确救助对象为具有南昌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残疾证,同时持有低保证或乡镇(街道)出具的本人困难情况材料,经具有资质的精神科执业医师确诊、且目前需要服用药物的精神障碍患者,由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并同意接受救助。市、县(区)财政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给予每人每年450元的服药救助。

该实施方案既能改善困难精神残疾人医疗状况,又能切实帮助困难精神残疾人回归社会,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帮助精神病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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