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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拨付2017年度光伏扶贫项目市级资金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6-25  访问量: 

为推动我市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和运营,促进光伏发电应用发展,依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5〕126 号)和《关于印发南昌市市级光伏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143号)文件精神,2017年光伏工程已完工验收结算,今年6月,市财政拨付2017年度光伏扶贫项目市级资金3876.4万元,同时为督促县区及时足额将配套资金拨付到位,我们今年将此项工作纳入县区财政考核中扶贫工作管理范畴。

开展光伏扶贫是我市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实施精准扶贫、促进贫困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市本级共拨付2016、2017年度光伏扶贫资金4634.3万元,共建成村级集体光伏电站74个,为农民年增收222万,户用光伏电站1943个,为农民年增收582.9万,在建村级集体光伏电站6个,户用光伏电站57个,提前完成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7]49号)文件中确定的“到2020 年贫困户光伏扶贫全覆盖”的目标任务,为全市加快实现脱贫目标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