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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7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3-18  访问量: 

尊敬的熊春英代表:

您向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提出“关于支持小蓝汽车产业发展的建议”,您的宝贵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改进财政工作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研究,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关于设立市级汽车产业发展基金。为助推我市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20年开始,市财政已筹资注入南昌工控集团用于组建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范围已覆盖汽车产业。根据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文件第六条精神,政府投资基金不得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因此建议不再单独设立市级汽车产业发展基金。

关于由市财政给予整车销售补贴。市财政一直高度重视小蓝汽车产业发展,根据洪府厅抄字〔2018〕708号精神,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江铃集团发展的政策,其中包括支持整车出口事项(从2018年起三年内根据实际出口量给予江铃整车及KD件出口补贴,即属销售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一亿元,由市财政、南昌县财政按5:5比例分担),市财政已兑现2018年度支持江铃汽车整车出口政策市级资金3133.4万元、2019年度支持江铃汽车整车出口政策市级资金2730.2万元,今年市财政将继续积极兑现政策资金,支持小蓝汽车产业发展。

尊敬的熊春英代表,我们的成绩凝聚着您的智慧和汗水,我们的工作更离不开您的支持和帮助。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衷心祝愿您及家人: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南昌市财政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