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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财农指〔2022〕82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11-02  访问量: 

洪财农指〔2022〕82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赣财乡振指〔2022〕9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    万元(详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23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预算级次“省级”。上述指标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各有关县(区)应结合实际,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欠发达地区农村供水安全,按照《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财扶〔2021〕 2号)和《江西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赣财扶〔2021〕12号)要求,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