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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本级全面开展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1-03  访问量: 

市直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市属民办非营利机构和社团组织、市财政非税收入代理银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以及《江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的通知》《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南昌市财政局决定在市本级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建设,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为顺利稳妥推进此项改革,市财政局制订了《南昌市本级全面开展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市本级全面开展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南昌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

南昌市本级全面开展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

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和“五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市非税收入管理体制和财政票据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江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的通知》、《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决定市本级全面开展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为顺利稳妥推进此项改革,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革目标

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风险防控,遵循“安全、统一、高效、环保、便民”的原则,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执行统一的收缴规程,构建规范、科学的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体系,建立全省统一执收项目库,实现所有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和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代收银行、财政部门电子信息互通共享,提高业务协同能力,提升收缴管理效能,强化全面管理,有效控制,将使用财政票据的收缴行为全部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进行全程电子化监管。

二、改革重要意义

(一)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是全面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是指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以经过数字签名的合法、有效电子文件为依据,全流程在线办理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的一种管理模式,是建立现代财政票据和国库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二)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互联网 政务服务”要求,提升政务管理的重要举措。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不仅融合了财政票据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还对接了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和“赣服通”,开通了银行柜面、企业网银、个人网银、自助缴款设备、银行网关支付、聚合支付、支付宝等资金收缴渠道,大大便利了执收单位(含用票单位,下同)和缴款人,同时开设了政策查询、电子支付、票据真伪查验和票据入账认证等相关服务,也切实保障了公众权益,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

(三)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是强化财政监管职能,防范财政性资金风险的重要举措。把财政票据管理融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过程中,使财政票据电子信息流与资金收缴电子信息流动态匹配,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收缴,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全过程动态监控体系,强化监管职能,防范控制风险,有效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打击私设“小金库”现象,充分体现“以票管收”的非税收入收缴基本管理概念,保障财政性资金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四)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是推行绿色环保,降低收缴成本、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除少量必须保留使用的财政纸质票据外,取消其他财政纸质票据,全面推广使用财政电子票据,不但减少了自然资源消耗,节约了财政资金支出,加快了资金流转,还保障了执收单位、代收银行和财政部门之间收缴信息的一致性,为财政、银行、执收单位、缴款人提供了便利,实现了电子信息的实时传递、共享及自动化处理,提高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工作效率。

(五)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突破了时空限制,拓宽了缴款渠道,规范了收缴行为,创新了管理模式。为我市继续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五型”政府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在规定时点完成我市“赣服通”对接任务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技术保障,打下扎实基础。

三、改革主要内容

(一)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推广使用财政电子票据。

(二)规范资金收缴行为,执行全省统一的资金收缴规程。

(三)规范项目管理,以财政部制定的统一项目识别码为基础,建立全省统一的执收项目库,规范市直执收项目管理。

(四)突破时空限制,提供全省统一的多渠道缴款方式。

(五)实现财政票据管理与资金收缴管理一体化。

(六)实现全省财政票据和资金收缴数据大集中管理和利用。

(七)实现互联网 政务管理

四、改革实施时间、方式和具体步骤

(一)改革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日起启动至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

(二)改革实施方式

市本级改革工作分四个批次,分期分批逐步推广,至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我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请认真按照省财政厅的《江西省全面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工作计划。

(三)改革实施具体步骤

第一批实施单位:市财政局教科文处、行政政法处对口的市直各部门及所属执收单位,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2月3日前完成。

第二批实施单位:市财政局综合规划处、社会保障处、经济建设处、农业处、工业与经济贸易处、债务金融处、资产管理处对口的市直各部门及所属执收单位(不含市属公办医疗机构),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

第三批实施单位:市属民办非营利机构和社团组织(不含民办非营利医疗机构),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

第四批实施单位:市属各公办医疗机构及民办非营利医疗机构,2019年5月2日至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五、各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局

1.负责制定市本级实施方案、工作计划;与系统实施软件公司(以下简称软件公司)、市直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相关人员之间的协调沟通,确定各方人员的工作职责分工;为系统实施提供必要的办公环境。

2.按时向省财政厅报送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户信息;及时布置、收集、审核、汇总市本级所属执收单位基本信息情况,在全省统一执收项目库基础上,规范全市执收项目管理。

3.协助市直执收单位连通市财政局内网,配合软件公司组织实施市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在市直执收单位的联调、上线、使用及运行保障工作。

4.组织市直执收按时参加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操作培训;按照审定的执收单位基础信息制作、发放用户数字证书(U-key);指导和监督执收单位按照财政统一的财政票据和资金收缴规程,正确使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办理业务。

5.做好账务系统与记账中间库数据对接、提取、维护工作。做好新旧财政票据的对接工作,对已上线的执收单位,核销旧版财政票据,同时关闭执收单位原财政票据管理系统。

6.协调、督导所属县区财政部门按时完成改革工作。做好全市改革的宣传引导工作,报道改革实施动态,宣传改革成效,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市直各主管部门

1.按照市财政局部署和要求,支持和配合软件公司组织实施本部门及所属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联调、上线和使用工作;协调和指导所属执收单位准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运行环境及设备。

2.配合市财政局组织本部门及所属执收单位按时参加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操作培训,按时申领用户数字证书(U-key)。指导和监督所属执收单位按照财政统一的财政票据和资金收缴规程,正确使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办理业务。

3.配合市财政局组织本部门及所属执收单位做好相关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并按时收集、整理、汇总、报送市财政局要求填报的本部门相关表格资料。按照市财政局部署,协调和督促所属已上线执收单位核销旧版财政票据。

4.按时完成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全部上线后,总结本部门实施工作情况报送市财政局。

(三)执收单位

1.自行申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照市财政局和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根据全省统一执收项目目录,按时报送执收单位基本情况、执收项目、执收标准、分成标准、执收账户、执收依据及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档等基本信息情况。

2.自行准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运行环境及设备;配合软件公司组织实施本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联调、上线和使用工作。根据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标准接口(适配器),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正式上线之前自行完成自有业务系统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对接。

3.按时参加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操作培训,按时申领用户数字证书(U-key);按照财政统一的财政票据和资金收缴规程,正确使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办理业务,宣传、引导缴款人按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流程进行缴款;按时完成本单位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

4.配合市财政局对单位执收项目、使用票种等情况重新进行清理、核定,对照全省统一执收项目库,取消无省级以上收费文件依据的执收项目,新增或保留的执收项目信息与执收项目库不同的,按规定提供执收项目依据文件。单位上线后,按时核销旧版财政票据。

5.及时与代理银行、财政部门对账,核对收缴信息,保持账务一致。

(四)代收银行和代理银行

1.各代收银行主要负责保障本行系统正常运行,做好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培训,确保各网点能正常办理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业务;加强宣传引导,引导缴款人方便、快捷地完成资金缴纳。

2.财政非税收入代理银行主要负责按市财政局的要求,及时传递相关数据、单据,提供对账服务,定时报送纸质或电子对账单,按相关规范处理对账中发生的问题。积极配合市财政局、执收单位及软件公司按时完成市本级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

(五)系统实施软件公司

设立南昌市软件系统维管服务小组,确定市本级业务负责专人,明确分工,为市本级全面实施改革提供技术保障;协助市财政局收集、整理执收单位基础信息,全面负责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操作培训;保障系统使用部门单位系统初始化及后续日常维护工作;协助市财政局按时完成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

六、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施费用

按照政府采购(采购编号:JXTC2018040022)公开招标中标结果,确认我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中标实施公司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实施单价为:市、县(区)财政端29000元/个(含一年日常保障服务),在线用户端1780元/个(含一年日常保障服务)。

市财政端实施(日常保障服务)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在线用户端的实施(日常保障服务)费用由执收单位(用票单位)自行承担。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各部门、各执收单位、各代理银行要充分认识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市本级统一部署和工作进程,制定和落实本部门单位具体实施计划,提供人财物保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全员动员,全面覆盖,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各部门及所属执收单位和各代理银行要指定部门联络员,负责与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处对接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联系协调相关事务。同时各部门及所属执收单位和各代理银行还要指定分管领导、实施牵头部门,实行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统筹兼顾,压实责任,加强沟通,纵横联动,认真做好改革实施工作。

(三)精心准备,全力实施。各部门、各执收单位、各代理银行要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大力创造条件,精心做好准备,全力保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运行环境及设备,工作积极主动不拖延,对标对表,细化工作计划,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需要继续保留使用自有业务系统的单位,必须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统一标准数据接口和报文规范,提前自行完成升级改造、接口联调工作,并按时接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

(四)强化培训,主动宣传。各部门、各执收单位要按时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业务人员操作培训,各代理银行应认真组织代理银行业务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点面结合,力争全员覆盖。各部门、各执收单位、各代理银行还应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宣传,提供缴款引导、票据应用指导等咨询服务,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