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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南昌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5-13  访问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作《关于2019年南昌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第二批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转贷市县的通知》(赣财债〔2019〕46号)精神,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9年第二批新增债券转贷规914,665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含经开区、临空区140,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赣财债2016〕97号)等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市、县(区)政府依照省财政厅下达的限额,提出本级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同级政府批准后,提交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下达实施。

二、债券资金的安排情况

此次下达我市2019年第二批新增债券转贷规模914,665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含经开区、临空区140,000万元)。一是市本级596,264万元、经开区(含临空区)140,000万元(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该区)二是转贷其他县区178,401万元。

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市本级596,264万元政府债券具体用于以下项目支出:一是土地储备项目105,900万元,具体为:南昌市西湖区控规CY203-B04地块项目39,200万元、南昌市西湖区控规CY103-A07地块项目15,000万元、南昌市青山湖区洛阳东路及解放东路周边项目16,000万元、南昌市青山湖区东升大道及朱桥东路周边项目25,700万元、南昌市南昌县东新乡周边项目10,000万元;二是棚户区改造项目290,364万元,具体为: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周边地块棚改项目8,000万元、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谱镇地块改造项目125,850.55万元、南昌市中心城区(青云谱区)万溪地块改造项目28,000万元、青山湖区天祥大道周边城中村改造项目128,513.45万元;三是轨道交通项目200,000万元,具体为:南昌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200,000万元。

三、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市本级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我市预算基础上,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914,665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在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我市预算基础上,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调增914,665万元。

据此,调整后的2019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二)县区

根据规定,各相关县(区)要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汇总上报省财政厅。考虑到开发区、新区无本级人大机关,因此预算调整方案与市本级一并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根据《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赣江新区2019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有关问题的函》(赣新管财函〔2019〕5号),赣江新区安排给经开区(含临空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40,00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也需一并呈报市大常委会批准,具体安排项目如下:

洪都钢厂土地收储110,000万元、临港北片区土地收储30,000万元。

附件:2019年南昌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