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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南昌市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和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9-16  访问量: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南昌市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第二次

调整方案(草案)和2019年地方

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作《2019年南昌市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和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赣财债[2019]79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新增债券资金的通知》(赣财债[2019]80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880,809万元(扣除已提前下达部分,本次实际下达571,4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61,112万元(扣除已提前下达部分,本次实际下达66,46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419,697万元(扣除已提前下达部分,本次实际下达505,032万元)。本次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规模315,885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规模61,52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规模254,359万元(含经开区30,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赣财债201697号)等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市、县(区)政府依照省财政厅下达的限额,提出本级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同级政府批准后,提交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下达实施。

二、债券资金的安排情况

(一)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的安排情况

此次下达我市新增一般债券转贷规模61,526万元。一是市本级29,030万元二是转贷其它县区32,496万元。

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市本级29,03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具体用于以下项目支出:昌南大道快速路改造工程20,000万元、洪都大道快速路改造工程9,030万元。

(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的安排情况

此次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规模254,359万元。一是市本级164,021万元二是转贷其它县区90,338万元。

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市本级164,021万元新增专项债券具体用于以下项目支出:南昌市青山湖区塘山镇城中村改造项目40,000万元、南昌市青云谱区万溪地块改造项目29,251万元、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周边地块棚改项目30,375.15万元、青山湖区天祥大道周边城中村改造项目64,394.85万元。

三、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市本级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预算的基础上,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61,5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254,359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在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预算的基础上,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61,5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调增254,359万元。

据此,调整后的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二)县区

根据规定,各相关县(区)要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汇总上报省财政厅。另根据《关于赣江新区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第二批)有关问题的函》(赣新管财函〔201913号),赣江新区安排给经开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0,000万元也需一并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具体安排项目如下:

儒乐湖新城一号综合管廊项目15,000万元、儒乐湖新城智慧管廊项目15,000万元。

四、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我市政府债务限额的基础上,考虑到此次省财政厅此次实际下达了我市全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71,493万元(为全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扣除提前下达部分),因此,我市2019年总的债务限额为10,290,468.4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383,684.44万元、专项债务5,906,784万元

附件:附件1、2019年南昌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表(草案)

附件2、2019年南昌市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草案)

附件3、2019年南昌市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