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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关于推荐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3-16  访问量: 

各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荐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候选人的通知》(赣财会便〔2023〕3号)文件,为加强江西省会计系列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省财政厅拟组织开展新一轮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工作, 请你们做好政策宣传,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二)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三)现从事会计、会计管理或会计专业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有较高的会计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或会计教学经验。

(四)推荐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专家的,必须具有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满2年,或具有会计专业教授职称且受聘在岗满2年;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专家的,必须具有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或会计专业教授职称且受聘在岗,或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且受聘满5年。

(五)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时间和精力参与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能自觉遵守评审纪律。

(六)在职在岗。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予推荐。

上述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同等条件下,全国和全省高端会计人才(含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优先入选评审专家库。

二、申报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推荐方式。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有时间有意愿从事评审工作的会计专业人士进行申报,并对申报人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条件要求进行审核把关。省财政厅将根据申报人资历水平、业绩情况、行业(单位)分布、年龄结构等综合考量,确定入库人选并报省职称办备案同意。

2022年新增调整入库专家无需重新推荐。

三、申报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报人员本人填写《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并报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推荐单位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并统一填写《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表格可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acc.jxf.gov.cn/)的首页“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2.市直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的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市财政局推荐报送,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申报推荐后,由县区财政局向市财政局汇总报送。

3.请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南昌市财政局会计科(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1719室),电子表格通过邮箱发送至czjkjc2013@126.com。逾期未申报视同无推荐人员。

联系电话:0791-83960153

附件1: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专家库候选人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