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县区动态
湾里区财政局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各项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1-10  访问量: 

2018年湾里区财政局会同区民政、人社等部门已下达2018年社会保障各项资金6334.34万元,用于支持湾里区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老年福利、优抚、残疾人事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保等工作。具体如下:

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下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114.1万元,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标工作落实到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大力支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19.68万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合理降低资金结余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切实做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工作。湾里区财政全力保障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及时发放,2018年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195.46万元,全区1450位老人受益。

切实做好优抚工作。为及时兑现优抚对象相关待遇,2018年,区财政拨付优抚相关资金324.84万元,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农村籍退役士兵和老年烈士子女生活补助等。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继续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补贴的批复》,根据我市物价上涨情况,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下达补助资金,确保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为支持湾里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2018年,区财政局拨付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75.27万元,全区912位残疾人受益。

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加大对基层就业工作支持力度。为深入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促进贫困人口实现就业脱贫,2018年区财政已拨付再就业资金122万,小额贷款贴息176万元。

认真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基础养老保险政策的决定,区财政及时安排财政预算,2018年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557万元。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继续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改革,区财政努力筹措资金,全力保障城乡居民医保,2018年共计下达城乡居民医保资金36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