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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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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c.gov.cn)或南昌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n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南昌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3986377

一、概述

2010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立足财政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南昌市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1、设立机构,完善制度

目前,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以荻同志担任南昌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林林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该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

为有效推行信息公开,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我局结合推行政务公开的有关措施,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实施细则。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局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财办[2010]17号)、《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财办[2010]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全局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深刻领会。                                                                                                                                                                                                                                                

同时,根据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组织汇编了《南昌市财政局政务公开目录》,并指定局办公室(1607室)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加强学习,健全机制

为了牢固树立广大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切实调动全局上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局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等形式,组织人员学习讨论,为信息公开工作建言献策。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二是认真贯彻学习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10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洪府厅[2010]62号)、《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市政府信息公开三项制度的通知》(洪府厅发[2010]112号)文件精神,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凡《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努力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同时,按照《条例》要求,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监督和保障制度的落实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保障。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切实保障了我局信息公开依法运作,规范运行,努力把信息公开工作打造成服务社会的有效载体和联系公众的桥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01231日,我局通过各种渠道累积主动公开信息991条,包括概况信息34条,法规文件信息273条,发展规划信息3条,工作动态信息581条,人事信息23条,财经信息23条,行政执法信息5条,公共服务信息49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相应的管理制度、办理程序;财政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招标投标信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等。主动公开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此外,我局利用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从“政策公开、执行公开和服务公开”三个方面入手,突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在网站上设置的“财政新闻”专栏与《南昌财政信息》同步发布,设立了“最新通告”专栏,保证最重要的服务信息、重大信息、突发性信息得到及时公布。现在已实现《南昌财政信息》网上发布的时间与纸质信息同步,重大、重点信息网上发布与纸质信息同步。

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环节,我局还由办公室牵头,督促各业务处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的各项业务资料,包括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条法政策等,办公室审核后发布在财政局外网和南昌市政府网上,并在每月的20号集中送交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留存,以供市民查阅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等情况

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文件,查阅人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等方式向我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公开。2010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没有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健全,制度建设得到了加强,公开的形式更加多样化,公开的内容也得到了极大的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短,任务重,加之经验不够,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个别机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对《条例》内容了解还不够全面、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积极,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工作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尤其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加强如下几点的工作:

1、有针对性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薄弱环节的建设。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时间紧,对时效性要求强。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加快信息报送效率,做到定期报送,按时更新,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实效性和便民性,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宣传贯彻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有效的带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财政总体工作之中,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做到常抓不懈。

3、建立科学规范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要求,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构建阳光政府中发挥更大作用。

4、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服务,进一步拓宽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相关制度,如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并做到及时备案,对于申请人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提供政府信息的,我们将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并耐心向其解释,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和支持。

5、加强财政外网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我们将以南昌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nc.gov.cn/)和南昌市政府网(/ncdoc/zgnc/)为平台,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加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和管理信息,最大限度实现财政信息资源的共享,达到各级财政机构信息公开、公用的目的。

 

一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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