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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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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局编制了2016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7年工作重点等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11日至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可在南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南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986379,电子邮箱:ncsczxx@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博(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报刊年鉴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6年,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64号)文件精神,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手段。2016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21条,通过政务微博(信)发布信息665条,门户网站浏览量总量超过390万人次,政务微信订阅人数近50万。同时,牵头推进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市本级预算情况

我局及时公开经市人大批准的预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向社会公开了《关于南昌市2015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南昌市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2016年市对县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2016年市对县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等。9月份,我局向社会公开了《南昌市2015年市级决算公开表》

(二)推进市直部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2月,我局通过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 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市直各部门(单位)在收到我局下发的《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后,先后对本部门2016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要求,凡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均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并同时在市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以方便供应商集中高效查询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更正澄清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和中标(成交)价格等采购信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市政府采购网上全部公开,不设任何限制,任何供应商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自由查看。

三、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建立“集中受理,分散办理;一单到底,全程跟踪”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严格实行申请受理、要件审核、分发办理、追踪协调、信息提供和资料归档等六个步骤的规范化工作流程,开发建设依申请公开办理系统,将受理、转办、答复、存档各个环节数字化,实现全过程留痕。2016,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未收到以市财政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以市财政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增强学习意识,强化公开的主动性

为确保我局财政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先进集体行列,我局组织召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议,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文件精神,进而强化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责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明确各处室(单位)安排专人担任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切实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二)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是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生命力的重要途径。2016年,我局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分解到局各处室(单位),确保财政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各业务处室(单位)的日常工作中。安排专人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信息公开的管理职责和任务分工,对信息发布的流程进行了规范,各处室(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报送及联络,建立了由信息提供者初审、处室领导复审,日常信息由办公室主任审核、重要信息由分管局领导终审的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机制,形成了由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处室(单位)全体参与合力推进工作的机制。

(三)严格信息发布审核

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逐级把关”的信息发布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及时准确发布权威资讯。对财政新闻、图片新闻、财政数据等重点信息,严把政策关、文字关、数字关,敏感事项反复与有关处室(单位)沟通修改。

(四)强化网上互动,竭力提升财政的影响和形象

我局高度重视与群众、网民的互动工作,对人民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免费查询点查询、咨询、质疑的与财政政务相关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早在2012年就制定了《政务微博管理暂行办法》,并在2016年修订印发了《南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对局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的宣传范围、内容、组织机构和职责、信息发布程序、保密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从而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高效规范化。借助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等网络工具,基本形成了以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电话咨询为主,以新闻媒体为辅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体系,在信息公开层面上,做到了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在信息公开形式上,做到了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延伸,在充分发挥网络主渠道的基础上,积极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2016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回复人民群众咨询、投诉和建议600余件。

五、主要问题和2017年工作重点

2016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扩大、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等。2017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财政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

(二)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公开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报告及报表(涉密信息除外);预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信息除外),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涉密信息除外)。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许可事项的申请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提交的全部材料信息。及时公开取消、下放和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

(四)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公开有关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和采购执行的总体情况。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目录标准体系建设,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健全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优化信息查询方式。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拓宽信息传播渠道,丰富微信资讯内容,创新微信展现形式,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信息需求。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南昌市财政局

2017215

 

附件

南昌市财政局2016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1796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767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2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7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66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607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607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7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3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4
  (一)收到申请数 4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4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1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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