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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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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本年报是南昌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并附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包括南昌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附统计数据截至20131231日。南昌市财政局的门户网站(http://czj.nc.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南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举措,落实要求,做到“四个明确”,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预算透明度,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同时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落实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强化行政审批及权力运行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不仅能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而且有利于提高财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我局于2010年初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并在办公地点设置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二)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考核机制

  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于20134月制定《南昌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收发管理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通知和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受理、投诉的渠道和程序,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并将政府信息分为十大类:一是组织机构;二是规范文件;三是预算决算;四是政府采购;五是行政执法;六是许可审批;七是办事规程;八是工作动态;九是民生关注;十为其他信息。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和更新以上政府信息。

我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完善了相关制度,同时积极的根据各处室政府公开信息的实际情况,强化和细化了考核指标,形成了每月检查的机制,不断的强化各处室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督促各处室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南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南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落实,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沟通、协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开展工作,使之成为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建立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推进、层层落实,逐步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监察”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五)《条例》的学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切实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要求全体财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将《条例》列入局党组中心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六)明确责任体制 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为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洪府厅发[2012]65号)文件要求,代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洪财预〔201367号),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了我市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和方式,由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总预算、决算的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认真做好本级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并要求各部门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特别是做好教育、医疗、三农、社会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支出公开工作。

我局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市直各部门按规定方式将本部门2012年的《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向社会公开,并要求以后年度预算信息公开常态化。

2013年,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2年市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级各部门从2013年起,按照相关规定公开市级部门的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及上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2013年部分县区开展了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或做好了下一年度公开部门预算的准备工作,选取了南昌县、东湖区做为“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试点县区,2014年准备推进到70%的县区,2015年所有县区全面推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局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6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了搜索查询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概况信息42条、法规文件信息86条,发展规划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1220条,人事信息8条,财经信息8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相应的管理制度、办理程序;财政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招标投标信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等。主动公开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环节,我局还由办公室牵头,督促各业务处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的各项业务资料,包括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法规政策等,办公室审核后发布在局门户网站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并在每月20日前集中送交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留存,供市民查阅。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一是通过向市图书馆和市档案局递交相关政府信息并由其公开;二是通过南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布形式公开;三是在我局办公地点设置了两台触摸屏,公开我局机构、职能、办事流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等信息;四是在我局办公地点设置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查阅室,便于公众查阅相关文书档案资料。其中,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通过南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布形式为主。

2013年,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我局还制定了《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务微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宣传范围、内容、信息发布程序、保密责任及考评标准等,为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更快捷、信息共享更丰富、信息服务更有效”提供了技术保障。自20124月以来,我局开通了人民、新浪、新华、腾讯微博,截止到20131231日,我局共对外发布微博数428条,较2012年增加了10条。在信息公开层面上,做到了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在信息公开形式上,做到了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延伸,在充分发挥网络主渠道的基础上,积极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主动公开了财政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监督投诉办法,使群众真正关注财政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2013年我局通过网络系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二)受理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受理的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条例》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提供了相应的材料。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信息一般不予主动公开:一是正处于调查、研究、处理过程之中或者管理状况不够稳定的信息;二是针对特定主体的信息;三是涉密信息或纯属单位内部性质、与一般社会公众无关的信息;四是影响社会经济安全和稳定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健全,制度建设得到了加强,公开的形式更加多样化,公开的内容也得到了极大的拓展。但是,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离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理念,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少数财政干部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同时在公开不公开,特别是一些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随着依申请公开数量逐年增多,还存在不少难以把握之处。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不断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三是努力畅通公开渠道。全面加强财政门户网站建设,以门户网站为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公开财政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开展部门负责人在线访谈,解答公众咨询,将财政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南昌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986379

 

 

 

 

南昌市财政局

201428

 

 

文档附件:
南昌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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