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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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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1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南昌市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设立机构,完善制度

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以荻同志担任南昌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鹏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为了牢固树立广大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切实调动全局上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局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结合推行政务公开的有关措施,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实施细则。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凡《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努力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同时,按照《条例》要求,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监督和保障制度的落实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11231日,我局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927条,包括概况信息7条,法规文件信息90条,发展规划信息3条,工作动态信息793条,人事信息5条,财经信息7条,行政执法信息9条,公共服务信息13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相应的管理制度、办理程序;财政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招标投标信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等。主动公开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环节,我局还由办公室牵头,督促各业务处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的各项业务资料,包括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法规政策等,办公室审核后发布在局门户网站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并在每月20日前集中送交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留存,供市民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等情况

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文件,查阅人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等方式向我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公开。2011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没有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健全,制度建设得到了加强,公开的形式更加多样化,公开的内容也得到了极大的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短,任务重,加之经验不够,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个别机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工作离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理念,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一是提高认识。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宣传贯彻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有效的带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财政总体工作之中,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做到常抓不懈。

二是加强实效。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加快信息报送效率,做到定期报送,按时更新,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实效性和便民性,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强化监督。建立科学规范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要求,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构建阳光政府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是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对于申请人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提供政府信息的,我们将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并耐心向其解释,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和支持。

五是丰富内容。以局门户网站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为平台,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加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和管理信息,最大限度实现财政信息的公开透明。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南昌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986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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