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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市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免租金政策相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4-27  访问量: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对疫情减免租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正重点关注疫情期间减免房租政策落实情况,前期市财政局已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免租金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洪财资〔2020〕5号),为进一步推进市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免租金政策落到实处,现将相关事项强调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加强领导和组织,强化政策推进落实,及时加快审核,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督导审核,认真落实《南昌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5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免租金政策的通知》(洪财资2020〕1号)、《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免租金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洪财资2020〕5号)等政策要求,切实把免租金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推进

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免租金政策兑现、宣传、统计等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调度工作进度,提高服务效率,严格落实免租金政策要求,确保免租金政策落实到位;要认真排查承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情况,切实摸清底数,同时做好免租金政策的实施安排,确保不遗不漏;要加强对承租户的宣传,做好政策解读,确保政策顺利实施;要加强对承租户申请审核,在坚持依法合规,流程规范的基础上,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尽快兑现政策,让承租户及时享受政策优惠;要加强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指导,特别是要加强对所属单位政策兑现、政策宣传的督导调度检查,加快推进政策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要加强政策研究和衔接,对政策兑现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及时反馈,加快推进政策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要及时统计免租金情况,及时在资产月报系统中更新统计。

三、强化政策执行

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确保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免租金政策起止时间为从我省启动疫情一级响应之日起三个月内;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含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租期在此期间的,均可享受该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大型企业适用《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减免租金政策的通知》(赣财资2020〕5号)中“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的减免租金政策。

四、落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顾全大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克服自身困难,确保政策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压紧压实免房租政策兑现的工作主体责任,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及时落实免房租政策;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主管部门、各县区财政局要及时公布服务电话,对承租户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答复处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免房租政策咨询及服务电话0791-83986550,联系人:南昌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 程锦谖 胡心怡。

 

 

 

南昌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