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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的通知(洪财购【2020】8号)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3-30  访问量: 

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尽快按照洪财购[2019]17、20号文件要求,开通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s://cg.fupin832.com/login)预算单位账户,按照本单位拟定的预留份额,制定采购计划,确保当年足额完成预留份额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

二、财政部门将通过平台对各预算单位实际采购情况进行跟踪统计和通报,对于采购进度严重滞后的单位下达催告函,同时抄送至市扶贫办。

三、原则上单位不得下调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如需调增预留份额的,单位可重新填写《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并盖章确认,报财政部门调整。


南昌市财政局

2020年3月30日